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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预付卡的使用应当受到严格限制商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2/9/7 10:02:23
   商业预付卡造成了中国金融监控的巨大漏洞,本身容易构成逃税漏洞,更是官员腐败的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手段。而预付卡的积极作用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因此,对于一般的商业预付卡,原则还是以限制或至少不支持为好。

  在日常生活中,从超市购物、美容美发到汽车加油等各个方面,消费卡特别是预收款消费卡的身影随处可见,而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发生。为此,从上海市人大书面意见专题督办座谈会上传出,一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已初步成形。

  其实,我国关于商业预付卡(或称购物卡)的法规酝酿了好几年,正式的全国性的法规好像只有2011年5月国家七部委颁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之后央行拟出预付卡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商务部审议通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现在上海准备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只不过是商业部《管理办法》的地方版而已。

  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在我国通行了已经有十几年近二十年了,它的确是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小额支付服务市场创新的客观需要,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刺激消费尤其是刺激购物卡指定消费企业的销售额的增长方面发挥了相当作用。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商业预付卡市场在万亿元规模以上,预付卡销售基本占到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的20%左右,购物卡甚至被外媒戏称“第二人民币”。

  人民币居然有了“第二”,可见这购物卡的弊端是很大的。

  现在上海准备出台的及商务部审议通过的预付卡管理办法,与之前的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确有不同,它规定了一个前置限制词“单用途”,这样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限制了多用途,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张商业预付卡的流通,使之难以成为可以在国内自由流通的“第二人民币”。并且,这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了重点发卡企业的资本规模和营业规模,防止过小的企业发卡形成过大的风险。

  然而,就算有了这些限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就能够避免一般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的三大弊病吗?

  首先,它造成了中国金融监控的巨大漏洞。商户(或购物卡发行机构)售出了商业预付卡,账面上完成了一次销售,而实际上商品还在卖家手上,但卖家却可以拿着售出预付卡得来的资金再次流动。同时,买家拿着预付卡同样可以流通,他无须去商店购物,只要将购物卡打折售予黄牛,就可得到现钞。这样的二次流通是无法正确地反映在央行账面上的,因而也就在国家的金融监控之外了。

  其次,预付卡本身就容易构成逃税漏洞。预付卡可以以单位及企业的名义购买,可以作为企业成本(企业广告、公关等名义)支出入账,以逃避所得税,起码可以逃避个人所得税。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预付卡是官员腐败的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手段。在国家重拳打击腐败犯罪的环境下,收取现金、实物及银行储蓄卡,无疑会给受贿者带来巨大的心理恐惧与压力,然而,收受行贿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送来的无任何身份证明的、小量多次的预付卡,则显得踏实自然、顺乎“情”谊。这种方式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双方一拍即合、易于交易。

  反过来,预付卡的积极作用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减少现金使用和方便公众支付,完全可以通过商家POS机刷卡解决。至于商家要促进本店销售,则可以通过本店无金额的销售卡来纪录持卡者消费状况,从而给予奖励优惠。何必麻烦顾客再多一道购买预付卡的手续呢?

  当然,还有一些特殊场合特殊用途的预付卡,是很方便消费大众的,譬如公共交通卡。不过这种特殊场合特殊用途的预付卡种类很少,完全可以制订专门的办法。而对于一般的商业预付卡,原则还是以限制或至少不支持为好。如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两厢情愿的,建议可以视作一种合同,出现纠纷则依据相关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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